外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(1)、《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;
(2)、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(原件);
(3)、营业执照正副本、电子版营业执照;
(4)、其他有关文件;
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,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。
注: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,可提交复印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