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我公司从上海市商委取得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,上面经营期限为10年。但在2010年月从上海市工商局取得的《营业执照》上面的营业期限到2010年7月,快要到期了。如果按照正常的公司营业期限延期手续,应该先到市商委去申请延长经营期限。但是因为市商委的批准证书又没过期。
所以请问:能不能直接凭我们的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,办理营业期限的变更手续?
上海本公司依据你所说的判断,你们的外资公司取得的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办法的临时营业执照。
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公司注册流程上是有区别的。外资公司是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,然后办理验资手续。
外资公司在取得批准证书后,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是临时性的,一般只有半年的有效期。
在半年内,外资企业要办理验资手续,然后再变更外资企业营业执照。这样,验资后变更营业执照,这个营业执照就是正式的营业执照。
因此,上述客户所说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是半年的。建议你们在半年内,开设公司外汇帐户,股东打入注册资本到外资公司外汇帐户,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,最后再变更外资公司营业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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